(本报记者 杜鑫 李瑾)2017年是去产能攻坚年。去产能毫无悬念地成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他们就如何抓住去产能工作中,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纷纷建言献策:僵尸企业不能一破了之,要守住妥善安置职工的底线。
去年受理企业破产案件上升53.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数据,2016年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5665件,比2015年上升53.8%;其中重整案件1041件。审结企业破产案件3602件,比2015年上升60.6%;其中重整案件525件。
而此前的一项数据显示,自2006年企业破产法颁布,我国每年破产案件受理数量都徘徊在2000件左右,通过司法渠道破产退出的企业不足1%。这种现象在2015年才稍稍得到改观,破产案件数量上升到3000多件。
就在去年两会期间,一位央企董事长还在政协一次小组会上抱怨称下属一家企业无法破产,原因是“地方政府不支持,地方不愿受理”。
“2016年企业破产案件激增,法院依法促进‘僵尸企业’清理,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东华大学教授严诚忠代表说,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去年各级政府在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方面下了力气。
处置僵尸企业不能一“破”了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坚决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
处置僵尸企业仍然将是今年各地政府去产能工作的重点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在今年各省份政府工作报告中,至少有吉林、河北、山东、浙江、广东等14个地方明确提出处置僵尸企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余永定委员说,地方政府首先应该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同时通过打破地方保护等障碍,让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而不能单单把处理僵尸企业作为任务来完成。
兼并重组、破产清算是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方式。对此,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集团有限公司巡视员许宝成代表说,对于那些没有生机、严重亏损的企业,应该坚决出清。但是不能为了完成任务,简单地一“破”了之。各方面应该拿出负责任的态度,对企业资产价值进行审慎评估,能盘活的资产要盘活。
许宝成代表提醒说,在《破产法》中,除了“死亡式”破产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破产重整”,这对那些因市场变化一时陷入困境,拥有土地价值、股权价值、知识产权价值的企业来说,不失为一次重生的机会。
“对于有价值的企业来说,兼并重组有利于合并同类项,借此机会梳理产业链,实现1+1>2的效果。”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何达平代表说。
保障职工权益,盘活人才资源
“企业真正走到破产地步,资产清算后,尽管职工利益受到法律优先保护,但饭碗没了,受伤害最大的还是职工。”许宝成代表说。
跟许宝成代表一样,很多代表委员在探讨处置僵尸企业时,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职工安置。他们纷纷呼吁,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要守住妥善安置职工这个底线。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辜胜阻代表表示,处理“僵尸企业”,原则上是“保人不保企”,性质不同的企业,职工的权益是平等的。虽然去产能重点如煤炭、钢铁等行业以国有企业为主,但行业内也有许多民营企业在原国家政策引导下,扩大生产规模,现在同样面临巨大“去产能”压力,不应忽视。细化措施,更加注重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公平性。
辜胜阻代表建议,多渠道解决好去产能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问题,鼓励通过企业内部分流消化、新企业吸纳原有企业职工、搭建创业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拓宽就业和再就业渠道。要尽快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并根据地方和企业、职工三方的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阶段性调整政策措施。
致公党中央今年将提交的《关于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及僵尸特困企业的提案》建议,加大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支持。尽快出台《国有企业清理僵尸特困企业分流安置人员实施办法》,明确操作流程和细则。僵尸特困企业在职职工,凡符合连续工龄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特殊工种及特殊情况还可再提前5年,经本人自愿申请,可享受提前退休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金硕仁则表示,清理“僵尸企业”,既要保障分流职工的权益,又要尽量把人才资源盘活。一些企业掌握的人才、技术,应通过相应渠道发挥作用。
“去产能,最终还是为了产业转型升级。” 刘锦兰代表说,产业转型升级,职工也应该转型升级。不能一味被动等待安置,“等靠要不如主动提升技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
(本报北京3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