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
新闻来源: 国资委 浏览次数:时间:2011-06-22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充分展示国有企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所做出的突出贡献,集中展现国企改革发展的新形象新风貌,国务院国资委定于2011年6月~9月在全国国资系统开展以“转型·创新”为主题的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协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杂志社
山西省国资委
承办单位:山西国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参赛范围
全国国资委系统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三、征稿内容
1.展示国有企业能够代表国家形象,突出表现震撼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的宏大场景与生动画面。
2.展示国有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国计民生,在国家大事、要事和难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和作出的突出贡献。
3.展示技术攻关或产品创新的实践活动,突出表现企业的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4.展示内质外形的建设成果,如制度文化、廉洁文化、环境文化、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5.展示开展大型活动的风采,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等先进典型的时代风采。
6.展现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人文精神,或者在工作中体现出的科学发展、优质服务、协作共赢、环保节约的社会责任感等。
7.捕捉企业在生产和生活中发生的深刻变化,表现员工在企业转型和创新发展中的共同理想和生动实践。
8.其他能够展示企业“转型·创新”为主题的新风貌题材。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征集作品阶段(文件下发之日~7月20日)
2.汇总整理阶段(7月20日~8月15日)
3.集中评选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4.汇编成集阶段(在集中评选阶段同步完成)
5.展览及网络汇展阶段(9月)
五、要求
1.高度重视,力求实效。庆祝建党90周年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是宣传国有企业取得辉煌成就的重要活动,是展示国企形象的有效载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2. 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广泛宣传、动员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本次大赛。
(1)集体参赛要求:系统企业集体参赛由省级国资委组织,经初选后集中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每家企业选送作品不少于10幅。各单位报送的摄影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省国资委党建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