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
新闻来源: 局企业文化部 浏览次数:时间:2009-05-20
根据皖人办发[2009]48号《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5-6日进行。各单位考生仍按属地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安徽省境内考生须于2009年5月21日至6月8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 )。
请各单位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给予高度重视。为提高全国统考通过率,局拟于8月中旬举办一期考前强化培训班(具体办班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根据本次报考人数及专业,做好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以便提前将考试用书发给考生自学。教材通过局人才中心订购。
根据中铁四人电[2008]199号《关于选派参加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专业)考试人员的通知》,各单位对于已经选派的人员在指标范围内可以进行调整或增加,调整后的名册在6月20日前报局人才中心。
人才中心联系电话:0551-5244761、5244399,传真0551-5244721。
人电[2009]12号
2009年5月11日
注:
1、安徽省一级建造师报名 为网上报名。对于已取得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专业部分科目的,按滚动考试模式,今年需要通过的科目请对应到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沿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中。
2、续考生、相应专业(增报专业)考生审核资料与新考生所需资料相同,相应专业(增报专业)考生还需要首次通过的资格证书原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报考材料中,必须有单独的已经签字的承诺书。